2006年1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捧着沉甸甸的赔款泪流满面

image


  这是一场悲喜交加的“会面”。
  1月13日,空气里都闻得到新年的气息了,张爱珍却坐了20多小时的汽车,从远在800公里外的家乡山东单县赶到了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。拿到14万多执行款的现金支票的一刹那,她百感交集,放声大哭。
  去年3月的那场车祸,让一个艰苦但温馨的外来打工者家庭瞬间支离破碎——丈夫刘来存惨死,妻子张爱珍受伤;官司打赢了,一名被告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。
  春节将至,这个来自人均年收入仅几百元村庄的一家子,该如何面对本应充满欢乐和希望的新年?

  “精打细算”的领款之行
  无论是5个申请执行人还是他们的代理律师都没料到,14万元的执行巨款在他们申请执行仅6天后就能迅速到位,所以这趟领款之行非常仓促却又不得不来——这笔钱可是一家子过年乃至今后生活的指望啊!
  在路上这20多个小时里,张爱珍和年迈的公公及大伯没吃过一顿饭。“上车前吃了早饭,到了后吃了一顿中饭。”刘来存的老父亲平静地说着,好像几十个小时只吃两顿饭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。
  其实此案的执行申请人一共是5位,没来的还有刘来存的老母和两个孩子。
  老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好,晚年丧子的沉重打击让她卧床不起。张爱珍出发前还特地到村里打了证明,好让公公名正言顺地帮婆婆领她那一份。刘来存两个孩子的份额,则都由张爱珍代领。
  由于张爱珍也是那场车祸的受害者,至今腿部还用钢板固定着,只能蹒跚前行;而老父亲年事已高,一家人决定让刘来存的哥哥陪着一起来。这样的“组合”,也是一家子“精打细算”商量出来的。因为,路费对他们而言,也是一笔庞大的开支。
  火车票已经买不到了,他们只得选择坐汽车。从山东单县张集乡衙里村出发,得先坐车到江苏徐州,6个小时,车费是每人48元。他们1月12日一大早出发,当天下午3点搭上了从徐州到杭州的汽车,车费是每人180元,到13日早上5点到达。
  一个人单程的车费是228元,3个人,还要算来回,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。“今年种的粮食都被水淹了,收成少得可怜,摊上种子、化肥这些成本,大概每个人要亏上500元。”刘的哥哥说,“出发前,我们问信用社贷了1800元作路费。”

  一场车祸碾碎了幸福的小家庭
  这天,出现在法院里的还有刘来存的在萧山时的老乡邻居——因为从来没拿过那么多钱,所以张爱珍就叫了熟人来壮胆。
  “三哥这人特好!”刘静也是单县张集乡衙里村人,如今和丈夫扎根萧山,她还亲热地唤刘来存“三哥”。“老家猪肉现在多少钱一斤?”刘静拉着张爱珍聊家常。“不知道啊……”刘静这才知道,张爱珍从萧山出院回老家后,就再也没吃过猪肉。
  在老家,张爱珍隔一段时间就要上县城医院检查复诊,去一趟五六十里路,哥哥或嫂嫂陪着,一天才能打一个来回。
  出事前一个月,厂里活多,刘来存夫妻俩加班加点,一个赚了2000多,一个赚了1000多,别提有多高兴呢。
  可是,后来,“刘来存出事了”!
  而在医院的另一间病房里,做了腿部手术的张爱珍正等着丈夫的消息。大家都瞒着她。刘静每次看完张爱珍,都和她说,“我们再上那头看看三哥”——直到一个多月后,张爱珍快出院时才得知丈夫去世了。
  “我的脑子里什么都不记得了。”张爱珍对车祸已经毫无记忆,只记得那天是周日,小两口想改善伙食,一起去买菜。
  被张爱珍遗忘的车祸经过,记者从法院的判决书里找到了。法院认定的事实是:2005年3月6日,冯某驾驶一辆轿车,从萧山红山农场开往南阳镇红山村。下午6点半,这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车撞上了由北向南横穿公路的刘来存和张爱珍。刘来存被撞倒在道路南侧快车道上后,又被由西向东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轿车碾压。刘来存当场死亡,张爱珍受伤,两辆车也不同程度损坏。
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这次事故中,刘来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,冯某和王某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,他们可以减轻赔偿责任。法院最终判决刘来存的各种赔偿费用为21万余元,三被告承担其中的70%。

  早一天结案就多一份平安过年的盼头

  在萧山法院,接待张爱珍一行的是该案的执行法官陈建英,她严肃认真又不乏温柔细致,每一项手续都进行了耐心的解释。
  “快过年了,早一天把案件结了,死者家属就能早一天安心。”这个念头一直在督促着萧山法院的执行法官。
  执行过程中,王某对履行赔款比较积极,在1月9日就到款7万多元。而冯某却拒不履行付款义务,1月10日,萧山法院依法将他司法拘留。冯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当天就请家人分两次付清了执行款。
  执行款一到位,法官马上和张爱珍的代理律师取得了联系。因为早一天拿到这笔钱,一家人就多一份平安过年的盼头。
  “他们既是原告、执行申请人,也是弱势群体。对他们来说,这笔赔款是用来救急的。”执行法官说得很实在。
  拿到全部执行款14万多的现金支票的一刹那,张爱珍百感交集,放声大哭。
  领到了支票,法院执行人员又陪他们一起去银行兑钱,却发现张爱珍的身份证早已过期。幸亏张爱珍带着户籍证明,法院执行人员和银行工作人员作了解释沟通,终于兑换成功。
  直接从银行汇钱需要一笔不小的手续费,大家商量了一下,改去邮政储蓄。考虑到张爱珍的身体情况和安全,法院还专门派车送她去办理存款手续。终于,一切妥当。张爱珍拿着一张鲜红的存折,伤痛的脸上有了一丝安慰。
  前天,张爱珍他们踏上了回家的路。等张爱珍的治疗结束后,她还将成为下一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的原告。
  新的一年中,等待他们的,除了没有化尽的伤痛,还有众人帮助维权的温暖和“日子总会一点一点好起来”的希冀。